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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3-12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为适应泰州经济开发区新时期招商工作的总体要求,优化招商队伍结构,提高招商引资总体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招商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职责

1、招聘岗位:专职招商人员

2、招聘人数:10名

3、主要职责:围绕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进行内外资项目投资信息的收集、捕捉、引进,客商的接待洽谈及项目的跟踪服务等相关招商引资工作。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2、热爱招商工作,有较好的组织协调、人际交往、团队合作和语言表达能力,知识面广,性格开朗,具备良好的谈判和沟通能力,2年以上工作经验(985、211高校毕业生对工作经验不作要求)。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4、语言要求:英语专业须具有专业八级证书,非英语专业须具有英语四级证书(也可提供CET4测试成绩425分以上成绩单);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人员;

其它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发布简章、个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tzgxq.)、泰州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5日—3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泰州医药高新区1号行政楼附楼西门一楼大厅。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者除提供考生的报名材料外,还须提供代报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时须按照招聘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2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4张;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985、21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国外留学学历需有国家教育部认证证明);

(4)语言能力证书及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公告和岗位需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考人员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核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手续。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泰州医药高新区人社局根据报名情况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4)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8年3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同时提供考生和代领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考生自办理报名手续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写的电话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如因改号、停机等原因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与面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指定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考生名单。

(3)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将在指定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政审及公示

体检和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考单位组织实施。

(1)体检: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泰州经济开发组织人事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对体检不符合要求出现缺额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应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不递补。

(3)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四、管理方法及待遇

聘用人员与泰州市鑫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隶属泰州经济开发区)签订聘用合同,由泰州市鑫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派遣至泰州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工作。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后的待遇实行年薪制管理,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基本年薪6-8万元/年(含五险一金),绩效年薪按照泰州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绩效考核相关文件执行。业绩显著者、全年报酬上不封顶。


五、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泰州医药高新区人社局所有。

招聘咨询电话:0523-89690235、89690236、89690551


附件:

1.泰州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招商工作人员报名表.doc.docx
2.泰州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招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docx
3.泰州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招商工作人员岗位表.xls